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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满足五种心理需要有助婚姻和谐

  作者:佚名 | 转贴自:家庭保健报

尊重的需要

    人的自尊心从小就有,受到尊重,会感到欣慰和满足。夫妻间的相互尊重、信赖,是深化爱情和事业成功的基本保证。任何训斥或轻视贬低爱人的做法都会损害对方的自尊心。

    自主和表现的需要 

   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办事,这就是自主的需要。每个人都希望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,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出可观的劳动成果,使自己的表现心理得到满足。夫妻之间应常常通过语言或行为来使对方欢悦、惊奇、着迷,进而赞赏自己。

    交往的需要

    社会是人生活乐趣的源泉。那种不准爱人与他人交往的做法,不但不能保证爱情的专一,还会破坏对方的心理平衡,让对方对家庭生活感到厌倦,对爱人产生反感。

    爱好和感情的需要

    每个人的爱好不同,应尽可能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并为对方提供方便。感情的需要以爱为中心,持久的爱会使对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满足。否则,失落感便会油然而生,不满、烦恼、怨恨也会接踵而至。

    宣泄的需要

    心里不痛快时,总想找人诉说一番,这时宣泄的对象当然是自己的爱人,夫妻均以对方为宣泄的最佳对象。因此,任何一方都不应嫌对方唠叨,而应进一步劝慰、疏导,排解其内心的痛苦,使对方从内心矛盾中解脱出来,这样夫妻婚姻感情也会得到进一步加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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